發布日(ri)期:2018-11-13 11:54:15 瀏覽次數:88 次
根據與代招機構合作的實際情況,經過評估、研究,海南航空學校有限責任公司決定,自即日起,終止以下單位的代招飛行學員相關合作,以下單位后續不得以海航航校名義開展招生活動,如有違反,海航航校保留進一步訴諸法律的權利。
珠海(hai)易航科(ke)技有限(xian)公司
哈爾濱(bin)旭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
北(bei)京尚航(hang)瑞技術培訓(xun)中心
昆明南洋通商(shang)務有限公司
北京理工大學(xue)珠(zhu)海學(xue)院(yuan)航空(kong)學(xue)院(yuan)
海南(nan)航空學校有限責任公司
2017年11月13日